柯以敏(資料圖) 中新社發(fā) 徐曦弋 攝
柯以敏及其經(jīng)紀公司狀告杭州致中和健康食品公司違約案,昨天(24日)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二審。柯以敏從北京趕赴杭州參加庭審。雖然一審勝訴并獲賠33萬元,但柯以敏上訴要求商家按照合約支付首期40萬元的代言費用,并繼續(xù)履行包銷2萬張唱片《謝謝你讓我這么愛你》的義務(wù)。法院昨天沒有當庭宣判。
在去年的超女比賽中,評委柯以敏惹來很多爭議,致中和公司因此宣布與她解除代言合約。今年初,柯以敏及經(jīng)紀公司以該公司違反演出合同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。(朱雅清)
來源:京華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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