頻 道: 首 頁|新 聞|國 際|財 經|體 育|娛 樂|港 澳|臺 灣|華 人|留 學 生| 科 教| 時 尚|汽 車
房 產|電訊稿|圖 片|圖 片 庫|圖片網|華文教育|視 頻|商 城|供 稿|產經資訊|廣 告|演 出
■ 本頁位置:滾動新聞
關鍵詞1: 關鍵詞2: 更多搜索
【放大字體】  【縮小字體】
北京樓市怪象顯露危險信號:地荒論下的利益博弈(2)

2006年04月25日 08:11


    購房者排隊買票準備進入2006春季房展會。春季以來,北京樓市出現(xiàn)價格與銷售量同步上漲的局面。新京報記者周曉東攝

  失衡的博弈

  “在北京,不管你的房子蓋得多差,物業(yè)配套多不好,你總能賣出高價,且一搶而光!

  一個問題是,在見漲的房價面前,百姓可以持幣和房地產開發(fā)商博弈嗎?

  “這是不現(xiàn)實的!比f年花城副總經理黃璽慶分析,與開發(fā)商相比,市場上零散的買房者很難達成一致。

  宏觀調控一年,在百姓持幣觀望的同時,很多開發(fā)商也停售觀望。

  “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,他們?yōu)榇嗣科椒矫锥喔冻鰩装僭纳蠞q款。”一位經紀公司負責人解釋,假如“持幣待購”是購房者和開發(fā)商博弈的表現(xiàn)形式,很顯然最后的失敗者還是購房者。

  銷控,是這場博弈中每個開發(fā)商和經紀公司通用的手段。

  2006年4月9日,廣安門外西豪逸景售樓處,一位售樓人員講授的售房策略是,先登記摸底確定房價,放盤時,若有500套房子最多放盤100套,且戶型多不好,待房子“一搶而光”,便迅速提價。

  而該樓盤還未到放盤日,在登記初期就根據“已遠超過樓房總數的登記量”將均價從8300元提高到8500元。

  “這個博弈不成立,博弈是需要掌握資源!北本┏柎蟮胤康禺a經紀公司總經理段枚焱說,開發(fā)商手里有大量的土地資源,且經濟實力遠遠高于普通購房者,購房者無法與開發(fā)商抗衡。

  今年初,在房價同樣上漲的廣州,市委書記林樹森則怒斥開發(fā)商聯(lián)合哄抬房價,其本身就是“搶劫”。

  這一觀點,在北京,被首都經貿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張躍慶教授同樣認可。

  他認為,房屋銷售價格的制定完全掌握在開發(fā)商手里,因為房地產市場是一個半壟斷的市場,往往開發(fā)商會結成價格聯(lián)盟。

  “雖然沒有公開抬價,但完全是合謀力挺房價!睆堒S慶說,不管房子的品質如何,周邊樓盤的最高銷售價總是被新樓盤比對參照,且定期上調房價。

  某房地產開發(fā)商向本報記者介紹,“在北京,不管你的房子蓋得多差,物業(yè)配套多不好,你總能賣出高價,且一搶而光。”

  “地荒論”下的利益推手

  “不好好的規(guī)范這些開發(fā)商,批再多的地也沒有用。”王玨林則認為,政府并沒有做好監(jiān)管。

  “再不買,多少錢都買不著了!4月9日,國貿房展會上,東三環(huán)外西大望路“小戶型”主打樓盤“CBD傳奇”一名售樓小姐向訪者游說。她的理由是,以后城里面不再批地,就不會再有新樓了。

  而這個樓盤確實演繹了漲價傳奇:去年12月份開盤價8000元左右,日前已漲至8800元左右。

  在北京房價持續(xù)高幅度上漲的同時,“地荒”論則促使這一速度變的更快。

  實際上,在去年7月份,北京市國土局發(fā)布當年的供地指標就公布,二環(huán)以內將不再新增住宅商品房建設用地,但同是出于北京國土部門的數據顯示,去年實際出讓住宅用地585公頃,規(guī)劃建筑面積679萬平方米,僅僅占到計劃出讓土地的35%左右。

  另一方面,地價飆升,也直接帶來了房價的上揚。

  4月17日,豐臺區(qū)“成壽寺路甲1號印鐵制罐廠住宅小區(qū)用地”經過64輪競拍,最后拍出3.41億元的至高價。

  經核算,每平方米的土地最終出讓價格為3376元,得主北京正江地產總經理唐文建給出的說法是,“銷售不低于8000元/平方米才有利益”。

  這一價格將比目前該區(qū)域樓盤價格高出不少。去年9月份,開發(fā)面積為170萬平方米的“中海城”開盤均價為5400元/平方米,目前的銷售均價也僅為6500元/平方米。

  一天后,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大廳,溫泉鎮(zhèn)一地塊的拍賣價更是直逼周邊新盤銷售價格。位于五環(huán)外缺少配套設施的此地塊的樓面價格達到了每平方米4863元人民幣,而當地在售樓價每平方米僅五六千元。

  業(yè)內人士給出的估算是,如果按北京業(yè)內公認的地價占房價的40%計算,理論上,一年以后,這一地塊變成可售樓盤,房價將不低于12000元/平方米。

  在中原地產華北區(qū)域總經理李文杰看來,土地出讓價格增長的速度和幅度已經遠遠高于房價的正常增長。

  中大恒基不動產營銷總經理王述介紹,2004年8月31日后的“土地招拍掛新政”之后,土地價格大幅上漲的同時其出讓操作也更加規(guī)范,但問題是,在政府獲得土地增值收益的同時,房地產開發(fā)商的利益空間并未縮減,最后的結果是,購房者成為最后的承擔者。

  “不好好的規(guī)范這些開發(fā)商,批再多的地也沒有用!苯ㄔO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玨林則認為,政府并沒有做好監(jiān)管,應該用行政的手段把市場上的房價拉開層次(價格層次和面積層次)。

[上一頁]  [1]  [2]  [3]  [下一頁]

關于我們】-新聞中心 】- 供稿服務】-廣告服務-【留言反饋】-【招聘信息】-【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
新聞線索:(010)68315046
本網站所刊載信息,不代表中新社觀點。 刊用本網站稿件,務經書面授權。法律顧問: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
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*768分辨率
[京ICP備05004340號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