頻 道: 首 頁|新 聞|國 際|財 經|體 育|娛 樂|港 澳|臺 灣|華 人|留 學 生| 科 教| 時 尚| 汽 車
房 產|圖 片|圖 片 庫|圖 片 網|華 文 教 育|視 頻|商 城|供 稿|產 經 資 訊|廣 告|演 出
■ 本頁位置:首頁新聞中心社會新聞
關鍵詞1: 關鍵詞2: 標題: 更多搜索
【放大字體】  【縮小字體】
引誘音樂學院學生 四川雅安宣判一起介紹賣淫案

2006年01月19日 09:27

  中新網1月19日電 據人民法院報報道,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區(qū)人民法院日前以介紹、容留賣淫罪一審判處被告人周體珍有期徒刑一年,并處罰金5000元;以引誘賣淫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應沁洋、劉燕拘役六個月,并各處罰金2000元。

  法院查明,2005年9月,有人找到在雅安市開茶樓的被告人周體珍介紹賣淫,隨后周體珍將此事告知被告人應沁洋(周體珍之女)、劉燕。

  同月15日,應沁洋、劉燕二人來到應沁洋曾就讀過的四川省某音樂學院找到學生周云(化名),并于次日下午將其引誘至雅安市。隨后,周云與周體珍介紹的邱某先后兩次在周體珍所開茶樓的包間內發(fā)生性關系。邱某給付費用2000余元后,3名被告人和周云平分。(石彬)

 
編輯:李淑國】
 


  打印稿件
 
關于我們】-新聞中心 】- 供稿服務】-廣告服務-【留言反饋】-【招聘信息】-【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
本網站所刊載信息,不代表中新社觀點。 刊用本網站稿件,務經書面授權。法律顧問: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
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*768分辨率
[京ICP備05004340號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