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8月23日電 臺南地院昨天(22日)審理張錫銘同伙林國忠、洪鋒文等人涉及的擄人勒索案,張錫銘以證人身份出庭。張錫銘表示,被綁人洪俊彥、鄭進富及楊尚書3人資料是由陳明宗、吳朝銘提供,但兩人沒有教唆他綁架,綁架全由他一人策劃。
據(jù)臺灣媒體報道,林國忠被控涉嫌南投縣中興電臺主持人洪俊彥、臺南市當鋪業(yè)者鄭進富、和欣客運少東楊尚書綁架勒贖案,并攜帶長槍、手榴彈到鄭進富經營的當鋪開槍示威。林國忠被判處死刑,洪鋒文和同伙李金成被判無期徒刑。
張錫銘說,綁架洪俊彥、鄭進富、楊尚書3人是他自己決定,洪鋒文提供槍械、提供窩藏處所。張錫銘還供出,陳明宗(通緝中)提供洪俊彥的背景;鄭進富及楊尚書背景則由吳朝銘(在押)提供。
傷勢已經大致復原的張錫銘,除了手臂以木板固定外,在庭內也是有問必答,態(tài)度十分配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