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8月10日電 據中國法院網消息,缺陷嬰兒洪某出生后,醫(yī)院為其母親開具了具有回乳作用的方劑,為此,洪某以醫(yī)院侵犯自己吸乳權為由將其告上了法庭,日前,福建省武平縣人民法院以原告洪某證據不足為由,判決駁回了洪某的訴訟請求。
2003年5月30日,原告因被告醫(yī)院的引產手術失誤而降生。次日,被告故意開出斷乳處方(炒麥芽煎水服)。原告母親服用此藥后,致原告無法吸上母乳。被告的行為已構成剝奪原告吮吸母乳的權利。原告因無母乳喂養(yǎng),只得以其它乳制品代替,共花去43.20元。原告要求法院確認原告有吸母乳的權利;被告侵犯原告吸乳權,被告應賠償原告無法吸母乳而購買乳制品替代的費用43.20元,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元。
法院認為原告沒有證據證明其因被告開具具有回乳作用的“炒麥芽200克,煎水服”的方劑,致原告之母減少奶水或者無奶水的損害事實。原告主張被告的行為構成原告損害的事實,證據不足,難予采信。法院對原告要求被告承擔賠償責任的訴訟請求,不予支持。(鐘曉文 王智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