頻 道: 首 頁 |新 聞|國 際|財 經|體 育|娛 樂| 臺 灣 | 華 人 | 科 教 | 圖 片 |圖片庫|時 尚
汽 車 |房 產|視 頻|商 城|供 稿|產經資訊 |專 稿 |出 版 |廣告服務|演出信息| 心路網
本頁位置:首頁新聞中心科教新聞
【放大字體】  【縮小字體】
上海將立法保障校園安全 中小學校門周邊禁設歌廳

2004年10月20日 08:58

  中新社上海十月十九日電(記者許曉青)記者從十九日召開的上海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十五次會議獲悉,保障此間未成年人在校安全的相關條款已被正式寫入了《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(草案)》,等待進一步審議后通過。

  《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(草案)》第十二條規(guī)定,學校應當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制度,并明確一名學校負責人分管未成年人保護工作。此外,“學校應當建立安全保衛(wèi)制度,非學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!;“在教育教學活動期間發(fā)生涉及學生人身、財產安全事件的,學校應當按照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,立即會同有關部門處理”等具體細節(jié)此番也在草案中得到細化。

  為進一步保障校園安全,該草案還提出,中小學校校門周邊二百米之內不得開設營業(yè)性歌舞廳、營業(yè)性電子游戲場所、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(yè)場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場所。

  據悉,由于《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(草案)》涉及到眾多維護未成年人權益的焦點問題,一個月來,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收到各類市民建議一百六十六件,召開各類座談會十二次,廣泛聽取各方意見。這期間,有些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提出,目前針對學校和未成年人的暴力事件時有發(fā)生,校園安全問題已引起全社會的關注,建議增加相關法律條款的內容。最后,這一建議在草案修改稿中得到體現。(完)

 
編輯:趙莉】



  打印稿件
 
:站內檢索:
關健詞1:
關健詞2:
標  題:
[每 日 更 新]
-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累計達到九十萬人
- 臺"陸委會"副主委:江陳會對兩岸關系具重要意義
- 大陸海協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研討會
- 國產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(wěn)噪音不大
-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 得票率為88.73%
-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
- 證監(jiān)會:城商行等三類企業(yè)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
關于我們】-新聞大觀 】- 供稿服務】-廣告服務-【留言反饋】-【招聘信息】-【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
本網站所刊載信息,不代表中新社觀點。 刊用本網站稿件,務經書面授權。
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 1024*768 分辨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