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臺灣高等法院”發(fā)言人溫耀源召開新聞發(fā)布會(huì)
2007年12月28日 14:53 來源:中國新聞網(w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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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時(shí),“臺灣高等法院”對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(fèi)案進(jìn)行二審宣判,駁回檢方上訴,維持一審無罪判決。圖為“臺灣高等法院”發(fā)言人溫耀源在宣判后召開新聞發(fā)布會(huì)。中新社發(fā) 陳國華 攝
【編輯:王紅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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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題:駐臺記者專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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