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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設部官員:經濟適用房的大門應對"假窮人"緊閉

2006年02月07日 10:30

  中新網2月7日電 據《廣州日報》報道,國家建設部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,2006年要落實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與管理的各項政策,嚴格供應對象和申請審查。而不久前,廣州市多個部門召開工作會議不經意中傳遞了一個信息:廣州將重啟經濟適用房計劃。聯想到建設部將2006年定為“鼓勵住房消費年”,我們不難發(fā)現,這一聲明透露了一個顯而易見的信息——2006年,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問題將受到政府更大的關注。

  而說到經濟適用房,公平問題自然又首當其沖地成為人們關心的焦點。“某某開著奔馳寶馬卻住進‘經濟適用房’”和“某某‘經濟適用房’小區(qū)里竟有120平方米甚至200平方米的‘豪宅’戶型”之類的報道屢屢見諸報端,也成為民間廣為流傳的談資。而一些經濟適用房在放號銷售時,又隨意“把玩”購房者,改變放號方式,讓眾多通宵達旦排隊的購房者空歡喜一場。正因如此,“經濟適用房”在“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”的同時,也引來不少非議。

  一方面通過惠貧助貧促進社會公平,另一方面又容易因監(jiān)管不力而導致不公——經濟適用房就處于這樣一對矛盾之中。從經濟適用房的性質來分析,我們不難理解為何會出現這樣的矛盾:經濟適用房既不同于“幾乎免費”的廉租房,也不同于商品房,而是一種帶有社會福利性質的準商品房,由于政府不收土地出讓金,并給予減免費用等政策,因此,必須對其銷售對象、銷售價格以及面積標準進行干預。因此,它不可避免兼具行政性和商品性,行政層面關注社會公平和福利,商品層面則天性追逐利潤最大化,但凡前者監(jiān)管不力的漏洞處,或者兩者“打架”處,就容易滋生與“經濟適用房”初衷相背離的種種行徑,比如買房者虛報收入、賣房者偷工減料、變相加價等。

  世界上沒有完美的東西,凡事只要利大于弊,就值得支持,并進一步抑制短處、弘揚長處。因此,要保證經濟適用房的公平,在目前全社會誠信體系尚未健全、且找不到更好替代方法的情況下,由政府介入,主動調節(jié)和干涉、審查購房者身份,便成為最大程度確保經濟適用房公平性的前提。對購房者身份的甄別,首先必須由有關審查部門事前盡到審查之責,其次是要建立“追懲”機制———發(fā)動群眾監(jiān)督、事后清查等途徑,盡力杜絕“富人購買經濟適用房”現象。此外,我想,關于“購房者身份”還有一個不容忽略的方面———那些收入既不符廉租住房的條件,又買不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,他們如何安置?或許簡單按照某個收入數字“一刀切”的方法還有待改進。

  專家總結:“房價觸底,經濟適用房淡出;房價高漲,經濟適用房重現!痹诜績r長期低位平穩(wěn)、經濟適用房淡出許久之后,受全國經濟形勢的影響,廣州近兩年房價一路高漲,此時,對中低收入者而言,經濟適用房“重出江湖”可謂一場及時雨。我們期待廣州經過這些年的觀察和反思,重啟經濟適用房時能做得更加完美,讓中低收入者由衷地感到既便宜又公平、既“經濟”又“適用”。(徐鋒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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